怎么區(qū)分合法宗教活動與非法宗教活動
合法宗教活動在依法登記的宗教活動場所或經宗教部門批準的場所舉行,由經宗教部門備案的教職人員或符合規(guī)定條件的人員主持。凡是違背憲法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規(guī)章的宗教活動都屬于非法宗教活動。非法宗教活動形式多樣,如:未經批準在宗教活動場所外舉行的宗教活動、亂建寺廟、私自組織朝覲、私設聚會點、假冒宗教教職人員、承包經營寺廟、網上非法傳教及以經商旅游等名義組織群眾出境參加宗教活動等。
宗教不能干預群眾日常生活
宗教活動都是在社會中進行的,行使宗教信仰自由權利時必須遵循公序良俗,自覺維護社會秩序,尊重文化傳統(tǒng)和社會倫理道德。宗教活動場所負責人和教職人員要尊重民風民俗,不得干預群眾的婚喪嫁娶和個人生活,如:不得以宗教團體、宗教活動場所的名義發(fā)布公告,要求群眾穿著特定服裝、禁煙禁酒等;不得干預信教群眾過中國傳統(tǒng)節(jié)日、按當?shù)仫L俗辦紅白事。
宗教不能干涉基層公共事務
《中國共產黨農村基層組織工作條例》要求,依法制止利用宗教干涉農村公共事務。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fā)《關于加強和改進鄉(xiāng)村治理的指導意見》指出,依法加大對農村非法宗教活動、邪教活動的打擊力度,制止利用宗教、邪教干預農村公共事務。
來源:市民族宗教事務局
校對 李 鑫
統(tǒng)籌 周鶴琦
審讀 譚藝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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